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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优化口岸通关环境

  加大力度提高通关效率和检验检疫服务效率,降低通关环节费用。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申请调高海关管理类别,力争三年后出口基地内海关实施AA类和A类管理的会员企业比例实现大幅增长;优先支持基地会员企业获得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绿色通道资格,优化检验检疫监管环节,缩短检验检疫周期,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出口商品的抽查检测频次。同时,积极扩大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和福建电子口岸对出口基地会员企业的覆盖面。

  (八)积极争取商务部支持

  出口基地建设是商务部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和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我省将积极推荐出口规模较大、组织管理完善、发展成效显著的出口基地获得商务部的认定和授牌,升格为国家级出口基地,并获得商务部专项资金支持。同时,积极争取一批优秀出口基地建设项目列入商务部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四、落实检查机制

  (一)工作考核机制

  为全面了解全省重点商品出口基地的建设进展情况和相关政策的实施成效,推动重点商品出口基地更好更快发展,建立对重点商品出口基地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对基地总体发展进行考核。具体评价指标如下:

  1.主要发展指标。主要反映基地产业建设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具体涉及基地会员企业数量、营业收入、进出口总额、利税总额、品牌数量以及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等方面内容。

  2.公共服务指标。主要反映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情况及效果。具体涉及公共技术创新平台、产品质量检测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数量、建设投入、服务企业成效,以及组织会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情况等方面内容。

  3.组织管理指标。主要反映各出口基地所在市政府对基地建设的重视情况和执行情况。具体涉及工作组织和领导、发展规划制定和执行、配套资金投入以及建立统计制度和信息报送等方面内容。

  根据以上评价指标,每年年终对全省各基地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考核。省政府将对出口稳定增长、建设情况较好的出口基地进行表彰和奖励。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2012年末,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出口基地3年来的建设情况进行总考核,形成全省基地建设综合评估报告。

  (二)动态管理机制

  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对重点出口商品基地动态管理的机制。经过三年持续培育后,按照基地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出口基地进行考核,对未能达到预定出口发展目标的重点出口商品基地,以及没有配套政策、资金和扶持措施、基地办公室和基地商会工作不到位或重点商品出口规模落后于其他设区市的现有基地所在设区市,报出口基地建设联席会议研究后进行调整,将出口基地所在设区市资格调整给出口增长稳定,发展潜力较好,重视基础、产业、重点出口商品建设的设区市;同时将有市场前景、有产业支撑、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出口商品列入新一轮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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