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建立面向国际市场的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和创新平台。积极引导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向出口基地集聚,提高基地会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省重点出口商品向高、精、深方向发展。

  3.建立出口商品公共质量检测平台。为基地会员企业提供出口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咨询和质检培训等服务。

  4.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基地会员企业提供国际电子商务、行业信息交流、最新动态预测、政策咨询建议、公共数据分析、进出口预警监测和产品质量投诉处理等服务。2010年内,各基地均要建立自己的门户网站。

  5.建立产业投资促进平台。以出口基地商会为依托,围绕发展壮大出口基地产业配套能力,深入挖掘和包装一批上、下游配套产品项目,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寻求合资合作,把相关配套企业引进来,补齐产业链条中的薄弱环节,形成产业集中、生产配套、规模经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产业集群化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各出口基地办公室和基地商会;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外经贸厅、外办、质监局、信息化局,省国税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

  (三)积极拓展多元市场,提高出口质量和效益

  在巩固欧、美、日发达市场和港、澳、台传统市场的同时,按照经济规模、人口总量、消费能力、市场环境等指标分类,重点加大对基地会员企业拓展拉美、中东、非洲、南亚等新兴市场和东盟自贸区市场的支持与服务;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基地龙头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展境外装配生产,规避各种贸易壁垒,带动出口;支持有实力的基地会员企业采取共同出资,通过参股、合资、合作、收购、兼并等形式,开展对外投资,建立海外自主营销平台,提高海外售后服务能力,开展国际化经营。

  (牵头单位:各出口基地办公室和基地商会;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外经贸厅、外办,省国税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出口信保福建分公司)

  (四)实施创新与品牌带动,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

  积极支持基地会员企业共同出资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基地会员企业将科研创新与标准化结合,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积极推进出口品牌建设,提高出口基地商品的质量和档次;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国家级自主出口品牌的基地龙头企业,带动全省同行业企业共同发展,提高我省“三自三高”(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商品的出口比重。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