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云政发[2010]5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实施好大项目带动大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和加快云南旅游“二次创业”进程,努力实现由旅游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历史性跨越,根据《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150号),现就进一步推进全省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旅游重大(重点)项目的重要意义
随着国内外旅游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针对全省旅游设施档次不高、产业要素供给相对不足、休闲度假产品较少、游客消费偏低、产业综合产出效益不高等问题,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于2005年作出了实施旅游“二次创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大项目带动发展战略,力求通过实施一批有影响力的旅游重大项目,加快旅游产业要素聚合,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推动旅游产品的转型升级换代,促进产业素质提升,推动旅游经济增长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云南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力求通过实施一批有影响力的旅游重大项目,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增加消费热点,进一步拉动以旅游为龙头的全省服务业发展;力求通过实施一批有影响力的旅游重大项目,扩大全省投资规模,改善投资结构,为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力求通过实施一批有影响力的旅游重大项目,实现以点带面,加快区域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加快生态建设,带动项目周边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因此,积极推进全省旅游重大(重点)项目的实施,对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全省自“十一五”开局以来,根据全省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和全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项目总投资在3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投资0.5亿元-3亿元),对全省和当地旅游业发展具有龙头带动作用,以及符合《云南省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分行业标准》(云发改投资[2008]1668号)的原则,相继确定了一批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推动下,全省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同时,也面临大项目推进机制不健全、旅游用地供给不够、建设资金短缺等问题,项目难以落地,总体推进缓慢,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已严重滞后于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的需求。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是实施旅游“二次创业”的重要支撑,是推动全省旅游产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增加投资、拉动消费、调整投资结构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协调力度,创新推进机制,加快推进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为实现建设旅游经济强省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