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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兰州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 
  建房资金每户补助8000元,其中省财政每户补助4000元,争取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每户补助1000元,市、县区两级财政每户配套补助3000元,其中市财政每户配套补助1500元。鼓励整合其它项目资金和社会捐资帮工帮料建房,以减轻残疾人的建房负担。
  (二)资金管理  
  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分户管理。市、县区残联和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兰州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单位为成员,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组织验收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下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市民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县区有关部门,整合其它项目资金和社会捐资帮工帮料,尽力为残困户建房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落实本级配套补助资金,审核确定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及危房改造户。
  (二)落实责任制度
  要将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年度重点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残疾人危房改造责任书。县区政府是组织实施危改项目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政府承担具体建设任务,要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及竣工时限要求。
  (三)强化督导检查
  县区政府要加强检查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对危房改造工程的各种资料要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工程完工后要按照要求制作悬挂统一标识,确保项目按照质量和进度要求顺利实施。县区每月25日前要逐级汇总上报《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四)严肃工作纪律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发生优亲厚友、虚报瞒报、挤占挪用资金等现象。对完不成危房改造任务或建房质量低劣、存在安全隐患等违规违纪问题要逐级问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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