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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3.加强放射性职业病防治。实施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治理工程,落实关键防治技术和措施。加强对核技术应用行业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降低作业场所的放射性危害,落实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三)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

  1.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开展对煤工尘肺、矽肺、苯中毒、铅中毒、锰中毒、汞中毒、噪声聋、职业性肿瘤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及时掌握职业病在高危人群、高危行业和高危企业的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重大职业病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职业病防治网络。加强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提高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重点培养与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相适应的基层专业人才。

  3.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职业病防治信息采集标准和相应信息的采集、传输、管理规范,依托已有信息传输网络或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及时收集、分析相关动态信息,逐步实现职业病防治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规范管理。

  4.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建设。规范职业病防治监管机构设置,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加强培训,配备必要的设备,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职业病防治科研及成果应用。

  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开展重点职业病防治科技攻关。以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的预防控制关键技术为突破口,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振动等防护技术为重点,加强粉尘、放射性物质、毒物、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防护和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及开发应用。

  (五)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制订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市民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每年4月的最后1周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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