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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


  (六)整合建设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综合门户网站。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重点应用系统建设的基础上,以信息资源为支撑,逐步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综合门户网站,促进政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业务流程优化和服务效率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管理体系。在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经济信息委(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组织推进工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总体规划;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督管理。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明确各自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体系,在市经济信息委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总体规划,做好本部门、本行政区和本单位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应用等工作。设立重庆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加强对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研究制定管理办法。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强项目管理。市财政局负责通过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和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资金。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向国家积极争取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补助经费,会同市财政、市经济信息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招投标、概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开展项目综合验收。

  (三)优化建设模式。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资源,探索“共建外维”模式。推动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维护外包,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四)统筹系统建设管理。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建设业务系统应充分运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资源。各业务系统建设方案要与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相衔接。经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论证方案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申报的系统建设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投资评审。业务系统项目建设的过程文档如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文件应抄送市经济信息委备案;相关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意见报市经济信息委备案。

  (五)强化区县(自治县)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市经济信息委要加强对区县(自治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指导,各区县(自治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方案应在报市经济信息委批准后实施,以确保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区县(自治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运行维护所需经费由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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