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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

  (二)建设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应用平台。加快建设集合全市个人、企事业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信息的基础数据库,为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政务公开、业务协同、辅助决策、公共服务等提供信息支持。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为政务部门提供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建立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辅助决策等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完成全市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平台等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应用。

  (三)建设统一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平台。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我市开展的政府部门互联网安全接入试点工作,统一规划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障体系;统一搭建安全保护、认证、审计、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统一政务部门互联网接入,切实加强对政务部门互联网接入的安全管理;提高政务信息系统防病毒、防攻击的能力。统一建设市级灾难备份中心。

  (四)加快电子政务外网业务系统调整建设。全市各政务部门、有关单位要抓紧制定本部门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开展业务应用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在鉴别、分离电子政务内外网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将现有部门专网系统整合到电子政务外网的工作力度,促进横向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成后,尚未接入的政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力争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接入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工作;已接入的,要尽快将各类可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向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上迁移;已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开展业务的,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扩大应用范围。今后凡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及不需在全市电子政务内网上部署的业务应用,原则上应纳入全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行。为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充分利用好我市已建电子政务外网公共设施,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成后,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新的部门专用业务网络,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部门专用业务网络运行维护经费。

  (五)推进区县(自治县)政务外网建设。各区县(自治县)要充分利用已有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区县(自治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并按照统一的规范要求开展建设和管理工作,实现与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交换与共享,同时做好区县(自治县)政务部门统一的互联网安全接入,完善信息安全体系,确保本地电子政务安全。各区县(自治县)要力争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区县(自治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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