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管理规范,有序发展。指导慈善公益组织优化工作机制,建立科学、效能和规范的管理模式,促进慈善组织自警、自律,不断提高社会信誉度和公信力,确保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大力加强慈善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慈善公益宣传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公民道德教育范畴。宣传部门要制定实施慈善公益宣传计划,各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辟慈善公益专栏、专题节目等,大力宣传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宣传诚信友爱、互帮互助的公益理念,宣传典型慈善人物事迹,提升全社会的慈善意识。教育部门要加强慈善文化教育,在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课程中,强化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等内容的教育引导,培养学生的爱心情感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我慈善、我快乐、我参与”的社会氛围。特别要对在慈善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积极培育发展慈善公益组织。民政部门要积极探索研究、逐步调整慈善公益组织的准入条件,培育发展更多的慈善公益主体,壮大慈善公益力量。要围绕特殊群众的救助服务需求,发展壮大基层慈善协会、红十字会和为老助残等慈善公益组织,发挥其直接面对救助对象、了解需求、针对性强、运作及时等优势,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对公益服务与救助的需求。要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08]6号)要求,广泛普及志愿理念,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大力弘扬志愿精神,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3、切实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将项目资助、表彰奖励等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必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支持慈善公益组织有效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慈善公益救助活动,实现政府救助与慈善公益救助的有效衔接。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慈善捐赠相关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在慈善捐助中的积极性,促进和支持慈善捐赠活动的开展。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附加条件的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彩票发行,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机制,自治区每年从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慈善事业的发展。
4、加大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扶持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社会慈善公益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基本建设、慈善公益设施建设用地等优先安排。市政、电力、电信等单位对慈善公益性项目应适当给予减免相关费用,积极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