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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统筹城乡改革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四)开展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改造试验。
  目的:探索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化改造路径,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内容:
  1.开展集体土地量化及人口清查界定,以股权化方式管理农村集体土地。
  2.强化集体股份经济组织作用,探索设立集体积累股和个人分配股,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效益分配由“福利型”向“股份化”转变、资产管理由上级监管向村民参与管理转变。
  3.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符合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有条件上市交易的模式。探索以地票入股参与项目建设的机制。
  实施单位:巴南区政府、北碚区政府。
  重点实施区域:巴南区南彭一惠民区域、北碚区静观镇。
  (五)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革试验。
  目的:探索建立有利于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体制机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带领农民致富。
  内容:
  1.以重点农产品专业合作为核心,结合优势产业和农民需求发展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加工、科技、信息、销售等专业化服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2.探索专业合作社与土地经营权结合的新模式,积极引导农产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专业合作社,增强市场竞争力,带动农产万元增收。
  3.深化扩展专业合作社功能,将专业合作社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把专业合作社打造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开展金融创新、社会管理、农业技术服务的有效载体。
  实施单位:大足县政府、石柱县政府。
  重点实施区域:大足县龙水镇、石柱县黄水镇。
  (六)开展农民集中居住改革试验。
  目的:探索符合重庆实际的农民集中居住模式,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管理机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
  内容:
  1.在城乡总体规划、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指导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巴渝新居建设,通过宅基地置换等方式,集中建设农村居民新型社区。
  2.以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为载体,探索农村宅基地流转机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机制、农民转户进城机制。
  3.探索农村社区建设管理新模式,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农民自我管理的社区管理配套制度。
  实施单位:万州区政府、璧山县政府。
  重点实施区域:万州区分水一武陵片区、璧山县大路镇。
  (七)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改革试验。
  目的:以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为突破口,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建立多层次农村资金融通体制,满足农产多层次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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