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合理布局,统筹规划,集约高效,整装勘查,规模开发”的总体要求,实现矿产资源向优势骨干企业聚集,推动矿业产业升级和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我省经济发展的保障程度。
基本原则。
(1)重要矿产资源向优势骨干企业聚集原则。
结合国家产业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优化矿产勘查开发结构与布局,鼓励优势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和升级改造,支持优势矿业企业取得后备资源和勘查区,着力提高产业集中度,逐步形成大投入找矿、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模式。
(2)遵循地质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整装勘查、规模开发原则。以重要成矿区带和矿集区为重点勘查对象,按照区域展开、梯次跟进、面中求点、点上突破的工作路线,开展整装勘查和重点矿区勘查,实现找矿新突破,建立规模开发基地。
(3)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相衔接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统筹规划地质找矿与矿产开发,努力推进勘查与开发一体化。
(4)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安全生产相统一原则。综合考虑各种效益,在发挥好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矿山安全效益和矿区环境效益。
(5)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以规划为依据,以资源为基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整合工作。
(6)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透明原则。制定详细的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公开程序和整合主体标准,平等对待各矿业权人,严防腐败行为的发生,积极、稳妥、坚决、慎重地推进整合工作。
(二)整合工作总体部署
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分两年完成。2010年,完成省定的55个非煤重点矿区整合和8个重点勘查区块整合任务,完成主要煤矿区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编审、全省探矿权清理和重点勘查区块整合方案编审、以及市县确定的其他整合矿区实施方案的编审工作。2011年6月,完成煤矿兼并重组与资源整合工作;2011年11月,完成省定的80个重点勘查区块整合和省辖市定的其他整合矿区整合任务,推动其他探矿权整合工作,实现矿业权整合目标。从2012年起,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和资源整合工作转入常态化管理。对已经批准的整合矿区、整合勘查区块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调整的,应尽快组织修订,经省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整合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与资源整合工作。分三个阶段,时间为一年半。
第一阶段(2010年2月-3月):制定方案。对全省境内所有煤矿现状(包括:资源储量、地区分布、生产规模、所有制形式等)进行调查摸底,为兼并重组与资源整合工作提供基础数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兼并重组方案。同时,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10年4月-2011年3月):组织实施。按照兼并重组方案,明确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确定被兼并重组小煤矿,制定资源整合与资源配置计划和其它配套措施,建立退出机制;兼并重组企业双方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办理相关产权、证照变更、过户或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