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定整合重点勘查区块。主要是一个成矿单元或矿集区设置多个探矿权,布局明显不合理的勘查区;勘查投入低、“圈而不探”的勘查区;采矿权深部及外围勘查开采主体不一致、不符合矿区规划或不适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勘查区。
重点勘查区块整合工作主要是为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与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的豫西地区地质找矿计划、实施整装勘查、深部找矿而理顺关系、建立机制,腾出空间、督促实施。其主要目的是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显著提升我省重要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重点勘查区块整合是本次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重点。依据国土资源部与省人民政府共同制定的《河南省地质找矿工作总体部署方案(2010~2015年)》,全省部署的88个整装勘查和重要矿产勘查项目区,均列入本次整合重点勘查区块,见附表4、附表5。
挂牌督办的省定整合重点矿区、整合重点勘查区块。根据省定的非煤矿产资源整合重点矿区、整合重点勘查区块分布情况,确定2010年挂牌督办的省定整合矿区和整合勘查区块20个,见附表6。各省辖市政府应根据本地确定的其他整合矿区情况,另行确定原则上不能少于整合矿区30%的挂牌督办重点矿区,并将督办责任落实到人。
(四)整合拟达到的预期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深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使我省矿产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整装勘查与重要矿产勘查取得找矿新突破,重要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进一步聚集,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业权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整合后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目标。见表1(略)。
矿山企业、矿业权减少与优势企业占有重要矿产资源目标。
经过资源整合,矿山数量明显减少,“多、小、散”局面得到扭转,全省整合重点矿区内的采矿权数比2009年底减少40%以上,整合重点勘查区块内的探矿权数减少30%以上。整合工作完成后,全省采矿权数、探矿权数比2009年底减少20%以上,优势骨干企业占有及控制的煤炭、钼、金、铁资源分别达到全省的85%、80%、70%、60%以上。
地质勘查投入与找矿目标。通过整合,全面实施部省合作地质找矿计划,整装勘查区与重点勘查区内的矿业权向优势骨干企业聚集,勘查资金实际投入率与找矿目标实现率不低于地质找矿部署方案计划的80%。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安全生产目标。通过整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率达到100%,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基本得到落实,矿山安全隐患得到查明、治理或监控。矿山废弃物得到妥善有效处置,污染物得到集中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一步得到预防与控制。
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目标。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数量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3%;尾矿利用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矿业权准入、退出机制基本形成,共同责任机制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在实现上述目标的同时,着力构建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良好秩序的共同责任机制、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地质找矿和矿政管理新机制。
第二部分 整合工作部署
(一)整合工作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