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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0〕3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

第一部分 概述



  为促进全省矿产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高重要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9号)、《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0〕17号,见附件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10〕32号,见附件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25号,见附件3),制定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

  (一)矿产资源概况

  河南省跨华北陆块和秦岭造山带两个大地构造单元,地层出露齐全,岩浆活动强烈,地质构造复杂,成矿作用多样,是全国矿产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发现矿种129种(含亚矿种159种),查明资源储量的有89种(含亚矿种104种),主要矿产产地1122处,共伴生矿产产地661处。其中,大型及以上规模矿产地231处,中型矿产地347处,小型以及其它暂无规模指标矿产地1205处。全省矿产资源具有以下特点:

  优势矿产资源与短缺矿产资源并存。优势矿产有煤炭、石油、天然气、钼矿、金矿、银矿、铝土矿、天然碱、岩盐、耐火粘土矿、水泥用灰岩、高铝三石(蓝晶石、矽线石、红柱石)、珍珠岩、膨润土、萤石等。短缺矿产有钾盐、磷矿、硼矿、铜矿、富铁矿、铬矿、铂族金属矿等。

  矿产资源分布广泛,部分矿产集中度较高。全省查明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京广线以西和豫南的丘陵、山区,豫东平原有中原油田和永城煤田。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安鹤、焦作、郑州、平顶山等18个煤田内,铝土矿集中分布在郑州-洛阳-三门峡-平顶山一带,金、银、钼、铅、锌矿主要分布在小秦岭、熊耳山、桐柏-大别山矿集区内,非金属矿产分布广泛。

  主要矿产资源具有地域分布组合优势。我省中-北部地区集中分布着煤炭-铝(粘)土矿-冶金、建材、化工类非金属矿产组合,可实现综合勘查、互补型开发,形成配套的产业链;中南部地区有耐火粘土-高铝三石-石墨矿系列,可形成配套的高级耐火材料资源基地;西部山区是贵金属和有色金属矿产集中区,可实现资源的接替勘查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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