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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裸土地面硬化绿化集中整治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整治范围和建设标准,坚持裸土地面全覆盖、不留空白。新建区域和项目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确保达标。制订和细化管理标准,落实管护单位,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纳入行业监管,做到整治改造和规范管理并重,有效巩固整治改造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主要任务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

  整治8个城区建成区(含哈高新区、哈经开区)和各县(市)的城关镇裸土地面,重点实施主城区二环范围内以及城市出入城口、紧邻二环的小区院落裸土地面硬化绿化。

  (二)主要任务

  1、城市主次道路、巷道、步行道、物业小区、居民庭院、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城口硬化绿化覆盖。
  2、企事业单位自管院区、门前及生活区硬化绿化覆盖。
  3、临街商家业户门前绿化管护及破损踏步、门脸整饰。
  4、建设工地内出入口裸土地面硬化铺装。
  5、主城区范围内停缓建项目治理。
  6、主城区范围内所有街路、巷道、庭院、广场、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城口的绿化超高土清理。
  7、主城区范围内临街及居民庭院内的私建滥建,已完工建设工地临建设施及多年废弃的旧仓库清理、拆除。
  8、主城区范围内居民庭院内破损单元门、照明灯具的维修更换。
  9、主城区范围内废品收购站点清理整治。
  10、主城区范围内拟拆迁改造棚户区环境清理整治。
  11、主城区范围内灯饰亮化维修管护。

  (三)整治标准

  坚持从实际出发,对于重点区域、景观节点及政务、商务、旅游通道周边裸土地面,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作业规范,高标准实施硬化铺装或绿化覆盖。其他区域周边裸土地面,具备条件的,按照高标准实施覆盖;难度较大、无法高标准实施覆盖的,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实施简易铺装,做到地面无缺损、无泥土外露。

  1、裸土地面硬化

  (1)车行道裸土地面,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结构进行硬化铺装。
  (2)人行道裸土地面,从路边石或人行道边缘至建筑物之间进行硬铺装。不具备停车场功能的,采用普通人行步道板进行硬化;具备停车条件的,修建停车场,采用结构处理,铺设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
  (3)零散裸露地面,采用硬质材料进行简易铺装,做到无泥土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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