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府办〔2010〕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七日
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意见
为了引导城边村改造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发展,遏制并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维护本地村民长远利益,促进我市城边村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城边村范围的界定
本意见“城边村”是指依附在城市建成区、镇区建成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度假区周边的居委会、村庄或散落村户。
二、城边村改造建设总体指导思想
引进社会资金,规划先行,有序开发,改善民生,改变面貌。
三、城边村改造目标
(一)通过城边村的治理,有效提高城边村人居环境质量,逐步将城边村建设成为居住舒适、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良好的现代文明社区。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挖掘村庄优势和特点,发展村庄特色产业和经济,切实提高村民收入,同时促进三亚旅游功能和旅游产品的完善。
(三)解决居民就业、教育和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问题,实现经济可持续繁荣与社会和谐。
四、城边村改造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原则。通过政府主导,大企业进入,市场化运作,群众参与,实现政府、原住民、集体、企业四方共赢。
(二)坚持规划先行、依法推进的原则,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改造建设。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充分尊重原住村民意见,将城边村改造与维护群众利益有机结合起来。
(四)坚持成片改造的原则,条件成熟一片,改造一片,成功一片,群众长久受益。
(五)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坚决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