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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市金融办关于推动我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意见的通知


  (三)我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践走在全国前列。我市高度重视直接融资。1998年市人民政府出资5亿元设立了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2007年原市滨海委与国家开发银行出资20亿元设立了滨海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截至2009年底,我市有创业风险投资机构122家,注册资本额110亿元;累计注册内外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291户,注册(认缴)资本665亿元,成为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资本的重要聚集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先后投资了曙光高性能计算机服务器产业化基地等20多个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红日药业、赛象科技等一批科技型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我市高度重视间接融资。先后制定下发了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股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公司股权出资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开办了无抵押无担保的科技计划项目与商业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打包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积累了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经验。从2005年开始组织的"金桥之友"联谊等活动,先后与国开行天津分行、农发行市分行、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大连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渤海银行、渤海财产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搭建科技贷款和科技贷款保证保险平台,建立科技支行和高新技术企业信用组织,成为全国第一批科技保险试点城市,成立了国内第一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促进了科技产业与科技金融的紧密结合,实现共同发展。

  二、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审慎、风险可控原则,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努力做到率先推进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率先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相结合的方式与模式、率先突破科技型企业融资瓶颈,为全国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借鉴与示范。

  (二)目标任务。加快天津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进程,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形成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与机制,基本形成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现代金融发展规律的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活跃、有序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及有利于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政策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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