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宣传推广。
加大对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的宣传推广。每月在委内发布分析报告,供内部参阅;视具体情况,不定期在经贸信息上发布;发掘典型项目、典型企业、典型事例,总结经验,形成并印发有关材料。
(四)保护商业秘密。
确保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提交的信息有安全保密保障。我委相关处室、各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注意数据及材料的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对外发布。
附表1:
重点园区(基地)报送指标体系表
单位:万元、人
园区(基地)基本情况表(按年度填写)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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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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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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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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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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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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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情况
| 总收入、软件业务收入、利润、上缴利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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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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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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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园区(基地)动态情况表(按月填报)
年 月
园区(基地)目前累计完成投资(在建园区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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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在建园区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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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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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基地)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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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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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业发展的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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