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联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软件〔2010〕577号)
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委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基地)和企业间的沟通联系,及时把握全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动态,改进和完善对企业的服务,我委在征求有关地市、园区(基地)和企业意见基础上,研究提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联络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反映。
附件:1.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联络制度实施方案
2.广东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单(略)
3.广东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园区(基地)名单(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联络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与省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园区(基地)、企业间的沟通联系,掌握重点园区(基地)、企业发展状况,及时把握全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动态,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经济运行情况报送制度及委关于建立重大项目跟踪联系制度的有关要求,现就建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联络制度,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省部分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的联系跟踪,及时获取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日常运营信息,动态掌握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园区(基地)和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对我省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基地)和企业的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
二、工作内容
(一)选取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
按照重点掌握和全面了解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省市联动,多渠道获取信息,扩大信息来源,具体从我省珠三角9个地市列为国家级和省级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园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软件百强企业、我省超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以及在各地具有影响力和区域带动性强的企业中,挑选一批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掌握产业发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