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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与地质灾害有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和预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地方卫生部门开展事发地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根据需要,对地方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

  市环保局:负责对地质灾害引发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进行紧急处置,并加强监控,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

  市安监局:负责对矿山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做好灾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抢险工作。

  中国网通吕梁分公司、中国电信吕梁分公司、中国移动吕梁分公司:负责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畅通,当地质灾害发生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

  孝柳铁路指挥部:负责组织辖区内铁路沿线危害铁路安全的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灾害发生后应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铁路和有关设施,并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工作。

  山西省国际电力集团吕梁分公司、吕梁供电分公司:负责被损供电设备的修复,确保灾区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正常用电。

  市军分区: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应急抢险救灾行动。

  武警吕梁支队: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驻吕梁武警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地质灾害监测、预报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的指导和协调。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及受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

  各级人民政府建设、水利、交通、煤炭、安监、气象等有关部门

  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监测、预报、做好地质灾害信息的收集工作。矿山企业、工程建设等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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