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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6、引进战略投资者组建股份制公司,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年内力争再有新的企业上市。

  协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中小企业局、环保局、水利局、重点办等市直有关单位。

  (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工作:

  1、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2、新农保试点扩大到1 3个县(市、区),覆盖人数达到40万人;对1759名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3、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帮助“4050”人员、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经委、教育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局、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三)市安监局(安委办)牵头的工作: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强化人员上岗安全培训。

  2、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政府、企业两个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事故问责和隐患问责相结合、追究企业责任和追究监管人员责任相结合的责任追究体系,前移安全责任追究关口,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3、继续强化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质灾害、尾矿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国土局、公安局、农业局、卫生局、交通局、教育局、建设局、煤炭局、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交警支队、吕梁消防支队等市直有关单位。

  (四)市煤炭局牵头的工作: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强化人员上岗安全培训。

  2、抓好“343"项目中的煤炭提升项目。改扩建、新建一批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矿井,提高产业集中度,年内建成兴县斜沟1500万吨、临县锦源600万吨、中阳荣欣300万吨、汾阳龙峰120万吨矿井

  等一批煤炭提升项目。

  3、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管理“六大员”和“五人”监管小组的作用。认真执行分级监管制度,继续落实“一通三防”措施,扎实开展瓦斯、水患排查整治。认真实施在建和改扩建项目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防重特大煤矿事故发生。

  4、继续抓好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加快企业证照办理、手续完善、矿井改造提升和复工复产步伐,鼓励主体企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委、公安局、国土局、安监局、劳动局、重点办等市直有关单位。

  (五)市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1、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托管等多种形式,大力兴办科技开发、信息工程、技术咨询、技能培训等项目。

  2、扶持创办利用农业农村资源的民营中小企业,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进入第三产业和公用基础设施领域。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委、劳动局、科技局、建设局、驻吕各金融机构等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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