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沙市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长政办函〔2010〕8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沙市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军
副组长:刘明理 彭志一 邢之国
成 员:黎 军 潘文富 王启玮
邱兵东 章利云 易 昶
陈海波 周柏清 傅青山
冯 辉 彭新国 吴敏泉
许柏松 何立根 肖新田
张明亮 叶 妙 唐乐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由陈海波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