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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五、创新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经营机制

  (一) 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各级政府要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参与实施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的支持力度,发展一批销售贸易、生产加工、种植养殖等类型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提高供销合作社企业对农业生产的带动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能力和市场辐射能力。对供销合作社实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在同等条件下,项目主管部门要优先立项,优先安排相关扶持政策及资金;对供销合作社兴办的农场、林场、特色农产品基地,有关部门应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予以支持。

  (二) 推进社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加快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组织管理制度创新,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做到有利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企业提高效益、有利于职工增加收入、有利于合作经济的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的增强。要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要保持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要规范企业改制,完善财务、投资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三) 做大做强社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具有经营性服务功能和公益性服务作用,是为农服务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支持供销合作社构建社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发展实际的考核考评体系;调整优化资本布局,引导社有企业推进以资本为纽带的纵向整合和横向联合,推进企业并购重组,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着力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优势主导业务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骨干龙头企业,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拓展社有企业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促进工农产品双向流通、城乡产业紧密结合。支持社有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和“双30”工程以及农超对接、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工作。市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服务业及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要向供销合作社倾斜。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并给予有关优惠政策支持。

  六、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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