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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六安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2、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围绕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跟踪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成果,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建立若干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科技成果信息库,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建立服务功能齐全、交易有序的常设技术交易市场,推动技术转移。
  3、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专利代理、技术市场、专家大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专利申请实施等方面提供服务,逐步建立“运作市场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4、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深化和创新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和科技专家大院服务模式,构建农村科技创业与服务体系。到2015年,科技特派员动态发展总数达到600人,建立示范基地和园区50个,形成产业化龙头企业90家。创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总数达到70家,实施科技开发项目100项,获得重大科技成果40项。
  5、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与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科技公共平台的对接。建立“科技路路通”六安分中心,加快服务站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与省内外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科技信息等公共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成立市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技术创新工程实施的重大事项,统筹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职能,制订具体措施,落实相应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针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在项目申报、工作指导、政策扶持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
  (二)加大创新投入,落实激励政策。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设立技术创新工程专项资金,市(含县区)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并逐年增加,其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创新型企业的奖励,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进关键技术、研发机构和高端人才,与国家重大项目配套,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以及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方面。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方式,采取无偿资助(含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拉动一批产业投资,切实发挥杠杆作用。落实自主创新政策,重点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机构和重大项目进口设备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
  (三)加强人才培养,营造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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