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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工作协调的意见

  (一)政策宣传制度。各级民生办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成效的宣传力度,推动民生工程向纵深推进,使民生工程深入人心,温暖民心。各级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把政策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分类指导制度。各级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下移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法,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落实。要加强对县、乡级的分类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地区、项目之间推进不平衡问题,确保协调推进。各级民生办加强民生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健全资金筹措、管理、拨付、使用制度,督促资金配套到位、拨付到位,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工程类项目调度制度。各级工程类项目牵头部门要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力争及早下达建设计划,及早拨付工程资金,确保按时开工建设,确保项目早日完工。推行工程类项目项目公示制、法人负责制、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县级报账制、决算审计制、管护责任制、绩效评价制、责任追究制“十制”管理。认真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的税费、用电等优惠政策,抓紧制订已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村村通”、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民生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四)发放或补助类项目公示制度。各发放或补助类项目牵头部门要科学整合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落实完善惠民资金管理“五个一”和城镇居民补助资金一卡通办法,把基础数据核实,把发放对象搞准,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重点环节,切实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注重用民主的方法推进政策落实,严格审批和公示程序,审查核实补助条件和补助范围,防止虚报冒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使人民群众及时方便地享受到惠民政策。
  (五)项目实施和管理回访制度。各级要建立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回访制度,进一步拓宽同民生工程受益对象沟通交流的渠道,强化民生工程实施和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促进民生工程高效实施并充分发挥成效。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电话回访、现场回访、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开展回访,要围绕已建成投入使用或在建民生工程实施和管理工作中的程序、效率、质量以及存在问题等广泛征集受益群众对民生工程的意见和建议,规范民生工程实施过程,充分发挥民生工程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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