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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紧急通报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紧急通报
(环察函[2010]528号)


各市环保局:
  5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0〕2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夏季合肥、淮南、滁州、六安、巢湖等五市实行全面禁烧,其余各市实行区域禁烧;要求各市加强领导,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对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地方,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予以挂牌督办,取消当年“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评选资格或称号,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根据环保部秸秆焚烧遥感监测结果,目前,我省焚烧火点数高居全国第一,禁烧工作十分严峻。现将近期我省秸秆禁烧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国火点情况
  截至6月12日,全国共出现火点331个,位于前三位的分别是安徽省69个,河南省44个,山东省42个。
  二、我省火点情况
  我省于6月6日首次出现秸秆焚烧火点,六安、巢湖、滁州等7个市首先烧起“第一把火”。至6月12日,我省共69个火点,实行全面禁烧的市占47个,前三位分别是六安市19个、滁12个、巢湖11个,三市火点占全省总火点数的68.1%,占禁烧区火点总数的90.4%;实行区域禁烧的市有22个火点,其中宣城12个、芜湖7个,有5个火点在国道、省道等禁烧区域,分别是宣城2个、芜湖2个、黄山1个。
  三、工作开展情况
  各地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分别制定了禁烧方案,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强化督查,采取综合措施全面开展禁烧工作。其中合肥市做法值得借鉴,在2010年全国第四届体育大会在合肥举行的背景下,合肥市设立了高规格的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的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市委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各市直单位、县区、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以及457名村支部书记参加的千人动员大会;发布《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通知》、《合肥市环保局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政告知书》、《关于严肃秸秆禁烧工作纪律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三大禁烧工作责任体系:网格化管理体系、监督检查责任体系和应急工作体系;成立7个市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督查组,市环保局成立1个执法指挥组,2个巡查组、3个保障组,7个(包县区)督导组,22个现场执法组。通过开展禁烧工作,群众禁烧意识明显增强,秸秆综合利用量明显增加,合肥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时期明显改善,去年5月25日合肥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24、28、29、30日为轻微污染,今年5月10日-6月7日,空气质量全部优良,合肥市今年的禁烧举措还得到了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的正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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