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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记功奖励的决定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记功奖励的决定
(六政[2010]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集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自2001年实行政府系统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以来,各目标管理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六安的宏伟目标,凝心聚力,迎难而上,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任务,为六安的加速发展做出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奖惩办法》有关规定,霍山县、舒城县、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在2007年至2009年度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先进单位,市政府决定给予记集体二等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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