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项审计调查和绩效审计
2.地方重点财政资金效益专项审计调查(省审计厅确定)。以促进地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由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对市本级及8个县、市、区的重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在摸清地方财政收支总体规模的基础上,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为抓手,重点关注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揭示政策制定是否符合实际、决策机制是否合理、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严重损失浪费和挤占挪用等问题。在调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调查意见和建议。审计调查结果纳入同级审计报告。2010年3月开始,6月结束。
3.地税系统税收成本专项审计调查(省审计厅确定)。以促进税务部门进一步理顺税收征管体制、提高税收征管效益为目标,由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对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成本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在摸清税务部门经费来源渠道,分析测算税收成本水平及其主要构成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有无因税务部门机构设置不合理、征管制度不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不规范、经费来源渠道多、人员增长过快,以及征管信息协调难度大等导致国家税收成本高和税收流失等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进一步理顺税收征管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益、促进加强依法治税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审计调查结果纳入同级审报告。2010年3月开始,6月结束。
4.全省政府债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署确定)。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为摸清我省各级政府债务总体情况,揭示存在的主要问题与运行风险,促进各级政府规范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度为目标,由财政金融审计科、外资运用审计科共同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对相关市、县政府债务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交叉审计调查),其中外资运用审计科具体负责政府全口径外债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在摸清政府债务总体情况、债务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各级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过度举债,偿债能力差的情况;政府统筹监管不力,为融资平台违规担保,加大财政风险的情况等,提出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保障财政安全和金融安全,促进地方政府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度等方面建议,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纳入同级审报告。2010年3月开始,6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