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九部门印章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新设置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市交通运输局、阜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阜阳市商务局、阜阳市城乡规划局、阜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阜阳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等机构,从即日起正式启用新设置机构的印章,原阜阳市经济委员会、阜阳市建设委员会、阜阳市人事局、阜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阜阳市交通局、阜阳市文化局、阜阳市广播电视电影局、阜阳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阜阳市商务办公室、阜阳市城市规划局、阜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印章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