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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阜政秘〔2010〕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扎实开展污染减排、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受到省政府表彰。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经综合考核,市政府决定,授予颍上县人民政府2009年全市环保工作综合考评一等奖,阜南县人民政府、界首市人民政府二等奖,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颍州区人民政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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