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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附件2: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

  附件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模式样)(略)

  附件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业主)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办税人员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核算地址

 

纳税人类别:企业、企业性单位□ 非企业性单位□ 个体工商户□ 其他□

纳税人主业:工业□  商业□  其他□

认定前累计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

年 月至 年 月共    元。

纳税人

声明

上述各项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如有虚假,本纳税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意见

                                 

    

                          受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税源管理部门意见

 

                           

  

                            

核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综合科经办人签字:          综合科长签字:         主管局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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