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林业(农林)局:
为贯彻局党组提出的实施林业全程优化管理的工作部署,针对我市当前林地、林木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局决定近期对全市的林木采伐、占用林地、迹地更新、树木移植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检查方案
近年来,我市一些地方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有所抬头,局部地区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时有发生,林下开荒,无规划无节制地非法移植树木,无规划无节制地非法占用林地,严重影响了森林景观和生态作用的发挥,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的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发挥森林的调节气候、减少污染、美化环境、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改良土壤、保护生物多样性、美化环境作用,市林业局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林木采伐、迹地更新、林地占用、树木移植进行专项检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森林资源保护利用专项检查组,组长由市林业局尚明铸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林业局林政处王志丰处长担任,成员由市林业局林政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本次林木采伐、迹地更新、林地占用、树木移植的专项检查和监督工作。
各地也要相应确定机构、人员负责协助做好本次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三、检查内容
(一)林木采伐
2006年以来的采伐限额执行情况;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制度执行情况。
(二)树木移植
对各地针阔混交林地进行现地检查,并核查采挖地区的树木移植审批情况和采挖树木的运输证明管理情况。
(三)林地占用
1、林下开垦。检查林下开垦情况,分别统计毁林开垦、开荒种地情况。
2、林地征占用。检查2000年以来征占用林地实施情况;异地造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