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上海世博会将于5月1日至10月31日举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通知》(皖政办秘〔2010〕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保障世博会期间我市蔬菜、生猪等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上海世博会是一次世界性盛会,不仅是上海的大事,也是全国的大事。确保世博会期间农产品充足供应、安全可靠,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成功举办世博会的重要条件。近年来,上海一直是我市重要的农产品销售地。上海市政府已从4月1日起,对所有进沪的蔬菜、生猪及生猪产品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十分严格。因此,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到这是检验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一次机会,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工作,确保世博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积极组织安全优质农产品供应上海
省已将我市阜南县、临泉县的无公害辣椒、南瓜生产基地,颍泉区闻集镇良种猪场、临泉县种猪场列入供沪备案基地。对尚未列入备案但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也可以进入上海市场。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迅速排查摸底,将符合供沪条件的蔬菜、生猪等农产品生产基地登记造册,并于4月20日前分别报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备案。要积极引导、大力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进沪销售农产品,重点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市级以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规模化生产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供沪。对供沪蔬菜、生猪及其产品全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做到有标贴标、无标随附检测报告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开具的产地(检疫)证明,到上海市指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交易。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