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 要 任 务
| 主管
领导
| 主要责任
单 位
| 协办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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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及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 李子鹏
刘洪洁
| 纪检组
机关党委
| 监察室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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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考核结果纳入党员干部综合评价体系之中,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形成落实责任制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 李子鹏
杨代军
| 纪检组
人事科
|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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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纪检组、监察室积极协助办公室党组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形成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 杨代军
| 纪检组
监察室
| 机关党委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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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市政府办公室2010年惩防体系建设计划。紧紧抓住“掌权”、“管钱”、“办事”、“用人”等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选准突破点和切入点,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 李子鹏
刘洪洁
| 纪检组
监察室
| 各科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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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办公室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 刘洪洁
| 机关党委
人事科
| 纪检组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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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的权威。
| 李子鹏
杨代军
| 纪检组
监察室
|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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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市委三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任务,加强对推进“6611”工程、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农业四年提升行动、民生工程、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等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李子鹏
夏金锐
| 督查室
| 秘书一科
秘书二科
秘书三科
市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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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积极参加“学习党纪条规、依纪依法办事”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
| 李子鹏刘洪洁
| 纪检组
机关党委
人事科
| 各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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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切实纠正机关和党员干部违规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
| 李子鹏
杨代军
| 纪检组
监察室
|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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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
| 李子鹏赵友峰
| 老干部科
| 人事科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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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廉情提醒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加大问责力度。加强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管理。
| 李子鹏
杨代军
| 纪检组
人事科
|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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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深化政务公开,畅通公开渠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 高东升
| 信息办
| 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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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严肃查处干部职工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和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 杨代军
| 纪检组
监察室
|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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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与教育,自觉维护政办形象。(一)不准利用特殊工作条件和领导干部的影响为本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二)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管理和服务对象、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三)不准以领导同志的名义办理违背组织原则的事情。(四)不准歪曲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或越权答复处理重要问题。(五)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 刘洪洁
| 纪检组
机关党委
监察室
人事科
| 各科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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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深入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
| 刘洪洁
| 机关党委
人事科
| 各科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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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健全民主评议、政风纠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
| 李子鹏
高东升
| 信息办
| 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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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明查暗访,认真解决作风飘浮、不负责任等问题。切实落实效能建设“十项制度”,促进勤政廉政和依法行政。
| 刘洪洁
夏金锐
| 纪检组
机关党委
| 人事科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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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加强驻外机构(联络处)监督与管理。
| 刘洪洁
| 人事科
纪检组
行政科
|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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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 赵友峰
| 市政府车队
行政科
| 纪检组
总值班室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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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积极探索,推进政府办公区和南院生活区社会化、市场化管理制度改革,降低管理成本。
| 赵友峰
| 行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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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
| 赵友峰
| 纪检组
行政科
|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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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要严肃处理。
| 赵友峰朱 新
| 行政科
综合调研室
| 纪检组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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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坚持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之风以及好人主义行为。
| 刘洪洁
| 人事科
| 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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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抓紧解决机关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 刘洪洁
| 纪检组
人事科
|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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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协助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并联审批、全程代办审批等运行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实行听证。
| 李子鹏
| 综合调研室
| 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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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协助有关单位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评论证、项目公示和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 刘洪洁
| 综合调研室
|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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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完善公共资源领域统一规范的交易市场,推进市招投标中心建设。
| 李子鹏
| 综合调研室
| 市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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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开展工程建设廉洁承诺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六不准”规定:不准违反规定程序盲目决策和审批工程项目;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工程投资规模和变更工程量;不准自行决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评估、造价、招标代理、审计等中介服务机构;不准违反规定干预拆迁补偿、项目施工、资金拨付、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等事项;不准接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及个人赠送或提供的礼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住房装修、外出旅游、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 杨代军
| 纪检组
| 各科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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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 高东升
杨代军
| 信息办
纪检组
|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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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建设,把制度纳入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刘洪洁
| 纪检组
机关党委
|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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