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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全监管局阜阳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包括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全部投保,不得漏保。

  六、预防费用。为加大对事故的预防力度,提供事故预防资金保障,中国人保财险阜阳分公司每年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中按5%的比例提取和建立安全生产预防基金,预防费用主要用于事故隐患的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奖励等。

  七、保险方式

  (一)实行浮动费率和奖励机制,促进参保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参保单位被评为市级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先进单位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5%;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0%。

  2.参保单位上年度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0%;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10%;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20%;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30%。

  (二)做好定期统计上报和督导工作。承保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专报制度,每季度末将参保情况报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要掌握参保工作进度,搞好督导推动。

  (三)做好保险服务工作。承保公司要切实加强保险服务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1.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建立事前预防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咨询、宣传等活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对参保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安全风险。

  3.及时做好出险理赔服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主动、迅速、准确地核定赔款,及时、合理地履行保险赔偿责任。承保公司要制定具体服务工作方案,报市安全监管局。

  4.市安全监管局要对承保公司实行动态考核和监督,确保其履行职责,同时,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和优选机制,对承保公司不搞终身制。

  八、推动政策

  (一)参保单位的保费可从依法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列支。

  (二)凡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可免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已存储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批准,可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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