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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10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认真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安排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级抓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配合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形势,督促任务落实;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尊重支持牵头单位,勇于担当重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突出重点,开拓创新,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

  附件:2010年纠风工作职责分工表

项 目

牵 头 单 位

配 合 单 位

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

市农委、审计、物价、教育、住建、国土、水务、林业、计生、人社、民政、工商、环保、交通、审计、监察等部门

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市农委

市财政、物价、教育、住建、国土、水务、林业、计生、人社、民政、工商、环保、交通、审计、监察等部门

治理面向企业的乱收费和各种摊派

市经信委

市企业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

市经信委

市民政、编办、审计、工商、地税、物价、纠风等部门

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市司法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委

市民政、审计、工商、地税、物价、纠风等部门

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市政办

市监察、财政、纠风部门

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

市教育局

市财政、物价、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审计、监察等部门

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市卫生局

市药监、工商、人社、质监、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

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市卫生局

药监、质监、工商、卫生、监察、农委、财政、编办等部门

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分别为市人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扶贫办、民政局

市发改委、财政、审计、农委、地税、银监、监察等部门

深化治理公路(水路)“三乱”

市交通局

市公安、林业、畜牧、海事、物价、农机、纠风等部门

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

市工商局

市物价、卫生、交通、住建、经信、通信、商务等部门及电力、电信等行业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各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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