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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阜阳市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对于进一步巩固民生工程成效,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民生工程充分发挥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45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范围

  “回头看”活动的范围为2007年、2008年、2009年三年纳入民生工程管理的项目,重点是已完成的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具体为: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农村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大中型沼气工程)以及廉租房建设工程。

  二、活动的内容

  “回头看”活动以持续发挥民生工程效益为主要目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民生工程实施的根本标准,认真对照各项民生工程政策要求,查找民生工程实施以及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一)补助类项目重点检查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是否规范,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

  (二)培训类项目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全面完成培训任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套取资金的现象。

  (三)参合参保类项目重点检查群众住院报销、保险理赔手续办理是否方便快捷,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

  (四)工程类项目重点检查三个方面:

  一是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具体内容为:(1)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是否全面完成;(2)项目资金是否严格执行专户管理的有关规定;(3)项目是否按要求实行公示制;(4)项目是否落实法人责任制;(5)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有关规定;(6)项目工程监理制度是否完善;(7)项目是否严格落实竣工验收制;(8)项目是否按要求实行县级报账制;(9)项目是否落实决算审计制度;(10)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有完善的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审计等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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