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在高危行业组织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加快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好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配备满足自身应急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指导基层救援队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完善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配备安全生产各行业应急救援专家,规划建设区域性救援基地。
(六)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1.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威性和有效性。
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措施,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汛期等重点时段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系统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活动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上级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务求实效。要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安委会将于6月份和9月份分别对各地和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本地本部门督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序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巩固“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果。各地活动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