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源头监管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三超”、“三违”、酒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排查治理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危险化学品: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三同时”制度,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加大“打非”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行为;加强烟花爆竹药物抽检工作。
消防安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大型商场、专业市场、宾馆、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建筑施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核,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领域“三同时”制度落实;深入排查治理房屋与市政工程、桥梁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脚手架、起重吊装、质量安全等隐患,有效防治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水上交通:认真贯彻落实渡口、码头“傍站式”管理规定,加大水上巡查力度,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认真做好汛期、冬季及不适航天气条件下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特种设备、电力、旅游、民航、教育、水利等行业(领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继续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向深入。
(二)突出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重点时段、重要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2.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打非治违”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惩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三)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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