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阜阳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协调,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重点工作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1.完善事故防范制度
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