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阜政秘〔2010〕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贯彻实施《
消防法》为主线,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圆满完成了建国60周年庆典等重要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颍上县等3个县市人民政府、阜阳市公安局等10个市直单位和中央储备粮阜阳直属库等10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09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奖励先进县市各1万元、先进市直单位各8000元、先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5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奋力拼搏,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2009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市区人民政府(3个)
颍上县人民政府
阜南县人民政府
界首市人民政府
二、先进市直单位(10个)
阜阳市公安局
阜阳市工商局
阜阳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阜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阜阳市安全监管局
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教育局
阜阳市质监局
阜阳市民政局
阜阳市供销社
三、先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个)
中央储备粮阜阳直属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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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烟草公司阜阳市公司
中央直属阜阳棉花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