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减排资金投入,落实政策支撑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加大政府资金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绿色信贷”额度,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减排项目建设。各级减排资金要向今年能直接形成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特别是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省级地方债券预留部分要重点保障12个贫困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资金。地方债券市级支配部分同时要兼顾其他在建污水处理厂项目,确保在建的2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9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全面完成2010年县城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目标。
强化减排政策支持。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资源性企业退出机制,积极探索实施排污权交易,落实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政策。强化脱硫电价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建设运行的引导作用。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将差别电价收入用于支持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继续推进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改革。制订市、县(市、区)及企业超量减排奖励政策。
附件:1.2010年各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2.2010年二氧化硫减排核查重点监管燃煤电厂名单(略)
3.2010年开展烧结机脱硫重点钢铁企业名单(略)
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0年各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城市
| 二氧化硫(万吨)
| 化学需氧量(万吨)
| 城市
| 二氧化硫(万吨)
| 化学需氧量(万吨)
|
太原市
| 12.880
| 2.780
| 临汾市
| 9.500
| 3.340
|
大同市
| 13.460
| 4.680
| 晋中市
| 9.900
| 2.189
|
阳泉市
| 11.200
| 0.970
| 忻州市
| 11.900
| 3.800
|
长治市
| 12.500
| 2.440
| 运城市
| 12.900
| 7.530
|
晋城市
| 10.000
| 1.649
| 吕梁市
| 8.400
| 3.080
|
朔州市
| 14.200
| 1.145
| 全省
| 126.84
| 3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