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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3)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维护群众利益。

  副市长郑实军

  责任范围:对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扶贫办、市黄河河务局、市卫河河务局、市气象局、市农机局、市白条河农工商总公司、市农科所、市林科所、市农发行、市农业银行等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年内听取其落实情况的汇报不少于两次;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效能建设年”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2)开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对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级示范四级联创”活动,加强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三资”委托代理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全面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副市长 邹东波

  责任范围: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残联等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年内听取其落实情况的汇报不少于两次;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效能建设年”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2)抓好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工作,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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