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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濮政〔2010〕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安排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要求,市政府对2010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分解。现将《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解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推动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市长 王艳玲

  责任范围:对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市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指导市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承担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1)负责市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年初进行责任分解,年内听取两次市政府班子成员、各县(区)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汇报,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2)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宏观调控、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节约型政府建设,带头勤俭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抓好政府系统惩防体系主要任务的落实,扎实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3)加强对全市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主持研究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常务副市长 王海鹰

  责任范围:对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油区办、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各驻外办事机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濮阳调查队、高新区、工业园区、濮阳银监局、市人民银行、市城市信用社、市农信办、市审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烟草局、市电业局、市地铁局、市邮政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石油公司、市工商银行等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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