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和造就一流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改善创业投资环境,完善配套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稳定、激励和使用的政策体系,加强科研开发、成果推广、创新创业三支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人才奖励政策,建立以政府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奖励激励机制,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尊重劳动的良好的社会氛围,营造全市上下促进自主创新、人才成长的社会舆论环境和法制环境,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创新体制和机制。制定“十二五”全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把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与人才培养、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开始新一轮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高度重视青年科技人员的培养,不断壮大我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梯队;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使用,多途径、多形式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导、鼓励企业建设自己的技术开发队伍,造就一批发展急需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
(四)集聚吸纳科技资源,大力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深化科技合作交流,引导创新要素在濮阳集聚,是克服濮阳市创新资源不足的重要途径。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各类技术创新合作组织,通过联合攻关、联合投资、相互参股等多种形式,引进资金、人才和科技成果,发展产学研结合的新型科技创新创业实体,形成创新效率高、创新能力强,“双赢、多赢”的创新模式。要加强科技合作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科技合作的层次和水平,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人员要更加积极主动研究能够支撑产业、支持企业发展的应用研究项目。政府科技资金优先支持产学研用结合开展的研发平台建设、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和有较明确应用前景的原始创新。积极支持我市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参与国家技术创新联盟试点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农科院、河南农大、省农科院等农业科研院所、高校的科技合作,积极参与重大农业科研攻关和试验研究,提升我市农业的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加强农业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从品种、技术引进,扩展到农业科技经济组织的构建、农产品营销、农业保障体系等多方面的合作,加快我市外向型农业的发展,扩大优势农产品和加工制成品出口。
(五)加强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科技素养。加强科学普及,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科协要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指导作用,把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提升我市科技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全面加强科学技术和自主创新的宣传普及,鼓励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活动。加快建立一支高水平、多层次、专兼结合的科普工作队伍和科普工作网络,进一步增加科普投入,加强科普设施和科普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互联网作用,广泛宣传科学思想、普及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为建设自主创新体系奠定社会基础。
(六)努力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和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形成一批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严厉打击假冒专利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获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使用财政资金的重大建设项目及重大装备和产品采购项目,应优先采用自主创新产品;对于企业、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和首次投向市场的自主创新产品,符合
财政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政府应首购和订购;切实落实税收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科技、税务和财政部门要尽快制定实施办法,认定企业的研发活动和研发投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申请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培育创新文化,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好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在自主创新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倡导创新价值观,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