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引导企业增加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投入。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符合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以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凡享受市专项资金补贴的企业,其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得少于5%。
21.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产业扶持方向,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扶持力度,对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实行银企挂钩,定向支持。鼓励企业和社会个人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形式建立科创投资基金,重点用于成果转化和技术孵化。担保公司要优先为企业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提供贷款担保,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八、强化产学研合作创新人才支撑
22.以企业为载体,大力培育建设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健全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建立长期的科技与人才合作关系。积极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群,与合作院校合作设置课程,加快培养急需和紧缺人才。利用合作项目载体,引进一批善于组织研发和成果转化的科技企业家,引进一批学科或技术带头人,引进一批拥有科研成果、研发能力较强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培养企业自主创新的高层次人才,选派一批科技人员到产学研合作院校进行客座研究和合作培养,参与项目前期研究。以企业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为主攻目标,合作培养一批在职工程硕士、博士。
23.改善人才引进使用机制。以多种形式广泛吸引海内外高级人才来我市兼职、挂职或短期工作,加快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建立符合实际、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地方院校和科研机构,把成果产业化、市场化作为业绩考评、职称评定的重要资格。鼓励优秀人才和团队进入或组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项目开发公司。
九、进一步完善产学研服务支撑体系
24.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市产学研合作信息网站,整合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的信息资源和科技供求信息,建立合作院校专家库、科技成果库、信息人才交流预备库等基础数据库及应用服务平台,实现企业需求信息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信息的共享。充分发挥政府导向作用,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产学研合作洽谈会、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会、企业需求对接会等活动,架起各方信息传递、沟通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