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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口径和范围

  基准:2010年减排总量绝对值以2009年国家环保部核准的污染物排放量为基准,减排率以2005年统计排放量为基数。其中未纳入总量统计口径的污染物总量不作为减排计划重点,不产生二氧化硫、COD或减排量大于环统量的工程措施不考虑。2009年未计入工程减排项目的减排量仍然计入。

  濮阳市辖区内的所有企业,不论隶属关系,均在计划范围。

  二、减排目标

  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中规定,到2010年底,我市COD年排放总量要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1%,由2.81万吨减少到2.50万吨以内,削减0.31万吨;SO2年排放总量削减5%,即由3.03万吨减少到2.90万吨以内,削减0.13万吨。濮阳市2005-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值见下表。

年度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COD排放量

(万吨 /年)

2.81

2.84

 

2.76

 

2.62

 

2.56

 

2.50

 

SO2排放量

(万吨/年)

3.03

2.92

 

3.24

 

2.95

 

2.93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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