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2010〕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濮阳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07〕15号),更好地完成今年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排量为目的,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
环境保护法》;
2.《
水污染防治法》;
3.《
大气污染防治法》;
4.《濮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5.《2010年濮阳市政府工作报告》;
6.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濮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
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6〕182号);
8.《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6〕189号);
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