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的报名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订和监督执行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提案、议案、信访、外事和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和审计工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人事培训科
承办机关、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的报名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管理有关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