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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发展计划与财务科

  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经费,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承担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全市科技统计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机关的国有资产;承办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事宜。

  (四)科技人才开发与成果科

  拟订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计划;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拟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评审和奖励的政策制度;统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档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

  (五)产学研与国际合作科

  研究制定全市产学研合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管理制度;了解企业、高校院所合作需求,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协调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实施并开展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学研合作活动;构建产学研合作工作网络,做好全市产学研合作的信息收集、数据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际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市国际合作计划及项目并组织实施;审核出国科技人员和科技团组;负责对外科技宣传等。

  (六)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计划;负责管理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工业科技进步,推动全市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七)农村科技科

  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负责管理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示范、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扶贫等涉及农村的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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