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八)负责全市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市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业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
(十)指导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制定全市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审核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和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技术市场等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市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十三)制定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十四)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濮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制度的制定;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查办、宣传、新闻发布及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办公自动化日常管理、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濮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科技系统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濮阳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拟定全市科技发展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起草、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软科学研究;制定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市科普工作;指导全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负责市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核;编纂濮阳科技史志;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负责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负责技术出口项目的技术审查和保密审查;负责管理技术贸易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和协调技术贸易活动;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计和技术合同仲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