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策法规科
研究提出深化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和核查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法制教育、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拟订依法治理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监督检查科
负责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社会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质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流通与科技发展科
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和市级储备粮代储资格,拟订市级粮油仓库及储备粮油管理制度;负责全市粮食储备库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粮油仓储设施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负责全市粮食系统新农村建设、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主食厨房工程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粮食系统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市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新技术推广、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产业化经营、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及全市粮食行业协会等各类社团组织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粮食局行政编制为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中共濮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濮阳市监察局派驻市粮食局纪律检查组、监察室(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行政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核定机关驾驶员事业编制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